福建日报讯,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以进一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省拟用2至3年时间,完成省属各行业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与产权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新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改革成本用在哪:根据《意见》,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授权经营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国有资产和授权经营资产中统筹企业改革成本,主要用于职工经济补偿、离退休职工预留费用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的支出。对改制企业无力支付按规定应预留的离退休人员各项费用的,允许三年内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授权经营公司从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分期缴纳。
哪些人可内部退养:根据《意见》,企业改制应按照《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有关政策,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执行(或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制企业,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退人员应以在职同类同档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内退期间的退养费由单位负责发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由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支付。
改制后职工社保怎么办:根据《意见》,省属企业改制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改制后可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在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委托的养老保险代办窗口接续养老保险,其中改制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凡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自愿改为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仍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对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社保机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一次性补贴。改制后自谋职业的职工,可到原医保经办机构个人缴费窗口按有关规定标准缴费续保。改制后退休人员谁来管根据《意见》,国有企业改制后,原企业内退人员可移交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代管;退休职工全部移交属地社区管理;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企业厅级退休干部仍由原单位管理。若原单位不存在或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撤销、合并的,则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指定相应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