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备受瞩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前的交通违章行为变成了违法,该法对罚款处罚作了新规定,特别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其中诸多条款引起市民的热论。昨日,记者就新法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几个热点话题进行了采访。
治理行人违章 新法恩威并施
——“恩”:“撞了白撞”遭否定,机动车要礼让行人。
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出台了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一些省市也出台了类似规定。一时间,“行人违章撞了白撞”引发国内激烈争论。
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傅仰余说,“这无疑是对‘撞了白撞’的说法进行了全面否定,体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
市民刘正芳告诉记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与机动车这个庞然大物比,行人都是弱者。这条规定体现了新法的人性化,注重保护弱者的权益。”
同样,出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居于弱者地位的考虑,新法中还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遇行人应让行或避让。市交警直属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勇认为,该规定直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和对生命权的尊重。既赋予人行横道优先通行权,又保护无信号情况下行人横过道路权。
——“威”:处罚力度可提高10倍。
4月20日上午8时10分至30分,记者在市区东新三路与三优街交叉路口发现,共有5辆自行车、12名行人和3辆三轮车无视交通指示灯,径直横穿斑马线。
今年2月4日,在三元区工业南路路段,行人邵某在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横穿时未走人行横道,违章穿行车行道,与一辆正在车行道行使的大车相撞,造成邵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有关数据显示,类似这样因行人违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据市交警直属大队统计,今年第一季度,辖区内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13起,死亡3起。去年全年因行人违章引起的交通事故共92 起,共造成5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0%。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否定了‘撞了白撞’这一做法,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可以随意违章,新法对行人违章的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大了。”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王永秋说。据了解,现行的交通法规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处罚非常轻,即警告或处罚五元,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以劝导为主。而新法对此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其非机动车。
对此规定,司机张师傅说,现在有电子眼等多种手法对司机违章进行监控,但却没有措施对行人违章进行监控。他建议,应在路面增设监控行人违章的电子眼。不过,不少交警对于“行人违章最高可罚50元”这项罚款能否顺利实施心中也没底,据了解,目前,在我国,人行横道信号灯均没有安装对行人的有效监控装置,一旦交警与行人就是否闯红灯进行争执的话,交警该如何是好呢?
违章超载:重罚
记者的一位司机朋友说,他白天睡觉,晚上行车,为啥?他说,晚上抓超载执勤人员相对少些,容易侥幸躲过。为什么要超载呢?“我也不想。”司机朋友满脸无奈。据他计算,按照目前的运费,远远不够货车一天所支付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违章超载来提高收入。”他说。
在利益的驱动下,同时也因为现行5元的轻度处罚,使得违章超载在一些地区普遍存在,其后果不仅损害了道路的寿命,也酿成了许多悲剧。到过大田矿区的人,都会对那里一半完好、一半坑洼的“阴阳路”印象深刻。“车辆超载1倍,对路面的损坏就是6倍。”对于超载行为,路政部门是十分痛恨的。
不仅如此,据介绍,货车违章超载还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个主要违章行为之一。也许人们对1998年8月27日发生在宁化至建宁建文线上的那起38人死亡,3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还记忆犹新,事故原因正是因为严重超载,核定19人的中巴竟然载客41人!据市交警直属大队统计,去年,辖区内因为超载引发的大事故就达20起。而据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因超限超载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的,占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50%以上。
为此,将于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章超载的处罚幅度由原来的5元改为200元至2000元之间,同时出台相关规定遏制超载。有关人士认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将对打击违章超载行为、规范货运市场起到重要作用。
司机肇事逃逸 终生不许开车
去年12月31日晚,尤溪县联合乡村民苏某无证驾车将一名骑摩托车的人撞倒后逃逸……这是本报一则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报道。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猛增,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时有发生。逃逸事故的发案数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逃逸案件数量已有一定比例。
据了解,在我市,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车辆一般有三类:一是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摩的”;二是未在车管部门登记的部分社会车辆,即“黑车”;三是手续不全,从事渣土、砂石、废料运输的货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了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故意逃避法律责任,不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都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拖车收费叫停
在我市,以往,交警部门拖车实行30元至400元不等收费,不少司机对这项做法非常有意见。
据交警部门说是出于经费上的考虑:拖车由施救机构实施,拖曳车辆的人工、机械的费用都需要钱。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规定只有在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将车拖走,同时不再向当事人收费,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在何处,交警部门表示将坚决执行这些规定,拖车不再收费。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就吊证
今年2月24日,建宁县溪源乡孔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失去控制,造成自己当场死亡,儿子受重伤的惨案!
据市交警直属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勇谈到,酒后驾车会导致注意力下降,动作失调,容易酿成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像这样因为酒后驾车引起的事故不在少数。《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对酒后驾车行为人的惩处力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另外,一年内2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被处罚2次以上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此规定,有车族张培伟说:“这样严厉的惩罚,谁还敢酒后驾车?但是,生意场上身不由己啊!看来,社会上还应该有一个‘代驾公司’,专门帮人酒后驾车呢!”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公证原则和以人为本理念,但是,一个“有序、安全、畅通”交通秩序的形成光靠一部法律的实施是不能保证的,只有全社会的人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稿件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