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8点30分,号称“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站在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接受神圣法律的审判。
据《法制日报》报道,被告人林福久,被捕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在当地,林福久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警察,其所以名气大,是因为林福久在担任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一些单位、企业和老板狮子大开口,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地索贿,有些老板被逼无奈甚至远走他乡。检察机关已查实林福久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元。此外,被告人林福久在结婚多年的情况下,于1996年10月起与另一女子长期共同居住至案发,并生有一子。此外,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林福久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据悉,一审法院将择日宣判。(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