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我省农机部门正式发布了今年对购置新型农机具实施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为:按每台机具出厂价(不含运费)补贴10%,其中机动插秧机补贴20%,省内、省外和国外机型的补贴标准相同,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8000元。
申请农机补贴的条件是:购机资金必须是农户的自有资金;购买的国产农业机械必须是农业部农机部门或省农机管理局推荐推广目录中所列机型(可在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fjam.gov.cn查询);申请补贴的机具自购机之年起3年内不得变更、转卖,否则申请补贴者今后不得再申请任何购机补贴款。
另悉,我省今年有16个种粮大户已被农业部列为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对象,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享受本次奖励补贴后,如果符合申报条件,种粮大户还可继续申请2004年中央以及我省的新型农机具购置补贴。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