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永安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成为我省首个达标的县级市。
永安市于去年初开始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工作。经过9个多月的努力创建,1月12日至13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受省语委的委托,组织评估组对永安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考查评估。评估组经过认真的汇总研究,认定:永安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这个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