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永安市卫生局在市卫生监督所会议室举办《侵权责任法》培训会,来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约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我市法律专家进行授课,介绍了我国现行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不和谐现象以及侵权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关系),重点解读了《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部分。会议强调《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带来的影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可依、法律调解机制上的变化、对法院审理案件带来的变化、关于举证责任的变化等,要求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行医。
通过本次培训,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医的意识,为进一步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医患关系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