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往往会用整个身心去呵护自己的孩子。然而,河南省虞城县李老家乡却发生了一起老父将亲生儿子活活勒死的事情。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这位父亲为何会向和自己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儿子痛下杀手呢?
2002年,虞城县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投毒杀人案时,犯罪嫌疑人为立功赎罪,揭发了另外一起杀人案:1990年农历6月18日下午,胡绪轩指使长子胡永亮、次子胡永信、女婿李玉峰、李忠林将小儿子胡永祥捆住,随后父亲胡绪轩用绳子将胡永祥活活勒死。
案情重大,公安人员迅速传讯了胡绪轩、胡永亮、胡永信(李玉峰、李忠林外逃)。经过突击审讯,这起沉寂了12年之久的故意杀人案终于浮出水面。
小村庄出了大恶棍
王庄村是一个距县城10公里的普通村庄。村民以种地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于1926年的胡绪轩老汉为人淳朴、善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1957年3月,已有两儿两女的他迎来了第五个孩子,一看又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他和妻子喜不自禁,给儿子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永祥,寓意永远吉祥。然而,胡永祥没有带来吉祥,反而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由于胡永祥在家中排行最小,胡绪轩夫妇对其格外疼爱,正是这种娇生惯养的环境,使胡永祥逐渐养成了自私、任性、偏执的扭曲人格。经常在外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动辙刀斧相向,当夫妇二人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时已无回天之术。
随着年龄的增长,力气的增大,胡永祥更加有恃无恐。在家里,一切他说了算。没钱花,便伸手向父母要,父母给他,便相安无事,如果拿不出钱,他便拳脚相加。甚至有一次竟然妄图用铁锤砸死自己的父亲。
罪恶昭彰罄竹难书
1983年12月18日下午,酒瘾发作的胡永祥伸手向母亲要钱未果,便开始大骂母亲,面对如此逆子,一个母亲的心被彻底撕碎了,她哭着说:“三祥(胡永祥),我要是死了,你能过好,我这就去死。”说着径直奔向家门口的水塘,扑通一声跳了进去。当时水塘里水并不深,胡永祥伸手就能将母亲捞起,然而,这个畜牲任凭母亲在冰冷的水中挣扎,竟扬长而去。其母被救上来时,已经绝气身亡。
埋葬母亲时,胡永祥不穿孝,不哭丧。其舅舅看不下去,数落了几句,他竟在丧事上对舅舅大打出手。
事隔不久,他又逼迫二哥胡永信给自己一套房子。这一无理要求遭拒绝后,他便恼羞成怒,竟把毒手伸向了胡永信的两个年幼孩子。趁人不备猛掐两孩子的脖子,胡永信妻子阻拦时,被他抡起的钢筋打中面部,两颗门牙被打掉。其父胡绪轩马上来制止,却被这个不孝子用钢筋击中头部,打得头破血流。
1986年3月,村民李英(化名)家的羊跑到了胡永祥家,他抓起绳子将羊拽至李家,满嘴污言秽语,非要把羊杀吃。李英分辩了几句,毫无人性的胡永祥全然不顾李英刚分娩不到一个月的虚弱身体,上前就是一阵拳脚。还令人发指地故意猛踢李的下身,致使李英出血不止,住院一个多月。
忍无可忍“大义灭亲”
儿子犯下的累累罪行,最终把胡绪轩老汉逼上了绝路。用他的话说:我们不除掉他,他早晚也得把全家人害死。
1990夏天,不堪虐待的妻子出走后,胡永祥失去了随时发泄的对象,便把矛头对准了颇有积怨的二哥胡永信,几乎每天都拿刀到二哥家叫骂。
1990年6月18日下午,胡绪轩将女婿李玉峰、李忠林、长子胡永亮、次子胡永信召集在一起,商议如何除掉逆子。正当他们讨论此事时,胡永祥又拿着斧头找上门来闹事,见此景,胡绪轩忍无可忍。对儿子、女婿说:“你们四个治住他,我弄死他,弄死他我抵命!”
胡永信等打开房门一涌而上。胡永祥则挥舞着斧头拼命砍杀,但他毕竟不是四人的对手,很快便被捆了个结实。随后,胡绪轩向他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离开,拿起把抓钩,用抓钩背往胡永祥的身上用力猛砸,一下、两下……不料这个逆子没有丝毫示弱,仍然大声叫骂。愤怒的老父亲胡绪轩遂拿起尼龙绳,猛勒胡永祥的颈部,渐渐地这个逆子瘫软了下去,一会便不再动弹了。
当晚半夜,胡绪轩让家人用破席把胡永祥卷起,连同他身上未解的麻绳一同埋到了自家责任田。
“恶魔”胡永祥被除掉后,村民们奔走相告,无不拍手称快,以致案件历经12年无人报案。
莫让悲剧再重演
2003年8月,虞城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当天,李老家王庄村百余名村民自发来到法院参加旁听,并递交了《为民请命书》,上面密密麻麻按满了一百多名村民的手印,痛陈胡永祥生前的累累罪恶,要求对胡绪轩、胡永亮、胡永信宽大处理。
庭审中,胡绪轩老泪纵横,12年前那血淋淋的一幕至今强烈地刺激着他的神经。他说胡永祥死有余辜,对杀死胡永祥一点都不后悔,只是因为除了这个孽种连累了家人。说着,胡老汉流下了辛酸的泪水。
虞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绪轩伙同家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确系义愤杀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又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而被害人确有过错,遂从轻做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绪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当庭宣判后,台下响起了村民们热烈的掌声。
法律最终兼顾了威严与人情,使胡绪轩老人在遭受了12年之久的精神折磨后不再背负更多的不幸。案件有了这样的结局,似乎十分圆满。但回顾整个案件,有些问题却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溺爱是害不是爱。俗话说“惯子如杀子”,这起案件对那些溺爱子女的父母来说应该是一个提醒。对孩子放任自流的结果,不仅可能会葬送孩子的一生,而且对他们的父母和家庭,也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这一切一旦发生,都是无法挽回的。
子女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杀人偿命”是一条中国老百姓再熟悉不过的古老法则,胡绪轩是知道的。然而他之所以用“家法”剥夺了儿子的生命,就是因为他有着自己的逻辑:儿子的一切都是自己给的,儿子做恶多端,父亲行使生杀大权便理所当然。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亲手导演了这幕杀子悲剧,由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可悲的杀人犯。更为刻骨铭心的是老人因此所受的精神创伤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抚平。如果他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至少还能给胡永祥一个改造的机会,或许自己不会经受心灵上如此长久的折磨。
逆来顺受是邪恶滋生的温床。胡永祥一家人甚至全村人长期遭受胡永祥的胡作非为,但他们却从没想到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只是一味地忍受和退让。如果他们能早一点觉醒,哪怕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进行最起码的正当防卫,也许胡永祥根本不会发展到如此张狂的地步,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