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本票据,几张空白土地证,外加几枚私刻的公章,就如同开了一个“私家土管局”。一手办证,一手收钱,这样的敛财之道真是无本万利。然而,这财迷美梦终究是做不长久的。
日前,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二十三万余元的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信丰县土管局原工作人员李升弟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未退赃款17万余元继续追缴。
一个地下运行近五年的“私家土管局”宣告破灭了!
一封特别的“举报信”
2002年6月的一天,一封“举报信”摆在信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办公桌上。
“举报信”很特别,是几本盖有公章的土地使用证。猛一看,这些土地使用证真没什么特别之处。
但细心的检察人员还是发现了其中的蹊跷,这几本土地证上的公章印模有些异常。
那么,这些印章究竟是出自谁之手呢?经过调查,检察人员发现,这些土地使用证都是信丰县土管局工作人员李升弟一手经办的。
一宗窃案引发罪恶念头
今年52岁的李升弟1995年从信丰县供销社调入土管局,先后在地籍股和档案室工作,主要职责便是根据用地户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登记发证和地籍资料的整理归档。
早在1997年4月的一天,信丰县土管局的办公室曾发生过一起盗窃案,几本“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单位内部收费、往来结算专用收款收据”被盗。土管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以上票据声明作废。当时在场的李升弟发现走廊上还有几本散落的票据,于是趁没人的时候,悄悄捡起,并私自藏了起来。
1998年的一天,土管局地籍股一职工在退休前,将盖有公章的十余本空白土地使用证移交给李升弟。李升弟的心里开始有些痒痒了。
因为李升弟知道,同时拥有收费票据和空白土地证,那将意味着什么。
于是,一个贪婪而罪恶的念头就在他心中升腾起来……
一个骗局被戳穿
一场有预谋的行动于是悄悄地进行着。
李升弟心理清楚,光有手头的票据和空白土地证还不够,还必须有加盖土管局公章的审批表。于是,李升弟又利用到人秘股盖公章的机会,偷偷将空白审批表夹带在中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擅自加盖公章。
就这样,李升弟利用空白土地证和已作废的票据开始收敛钱财,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为代某、尹某、何某等十余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收来的钞票也落进了自己的腰包。
李升弟办土地证价廉快捷的消息,在小小的信丰县城不胫而走。无本万利,收入颇丰,这使李升弟喜不自禁。随着上门办证的人日益增多,李升弟又开始寻思着一种更加简洁、高效的方法。
“如果自己拥有这些公章,那办起事情来多么方便!”李升弟心想。于是,1998年上半年,他两次来到赣州,请人私刻了4枚公章。
有了这几枚“公章”,李升弟犹如自己办了一家“土管局”!
从1998年至2002年5月,李升弟用上述假公章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百余本,收取受害人办证规费共计人民币二十余万元。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证件都被李升弟建立了档案资料,进入了土管局的档案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1月27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李升弟涉嫌贪污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信丰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了上述判决,李升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