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起发生在浙江省富阳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受贿串案终于尘埃落定,涉案人员先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土管主任敲定 “回扣就80万吧”
2001年八九月间,浙江省富阳市高桥镇一项土地整理工程准备上马,个体包工头王志荣动起了心思,他找到握有实权的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喻玉明,表示想承接这项工程。喻玉明把好友陶效成介绍给了王志荣,同时要求王尽快物色一位专门负责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预决算的工程师。
喻玉明有命,王志荣火速落实。很快,一位名叫姚旭东的工程师到位了。这天,喻、陶这对好朋友主动约王志荣在一家大酒店碰面。王志荣心中暗喜:接工程的事肯定是有门了!席间,王志荣忍不住表态:“喻科长,这项工程如果给我做的话,5%总是要给你的。”喻玉明听后微微一笑,未置可否。
几天后,喻玉明又约王志荣、姚旭东一起到某酒店商谈工程一事。基本确定这项工程可以交给王志荣做,具体“操作”事宜,由姚旭东负责策划和联系。
“自己就等着拿5%的回扣吧。”就在喻玉明暗自得意之际,好友陶效成又给他出了个难题——身为一支劳务队负责人的陶效成也想承包此项工程。这可如何是好?
喻玉明思忖,陶的劳务队资质不够,根本就没有参加竞标的资格,而且如果工程做不好,对自己的影响也不好啊。于是,他力劝陶效成放弃这个念头。陶趁机提出,自己退出可以,但也要拿5%的回扣费。无奈,喻玉明只得答应。不久,二人将王志荣约到一家酒店内,恩威并施,迫使王将给付回扣10%的事答应了下来。
工程招标开始了,喻玉明通过姚旭东将工程造价预算数的下浮点泄露给了王志荣,使王顺利中了三个标段的工程,并很快进场施工。随着工程的不断推进,回扣款问题也已到了“关键”阶段。喻、陶、王三人议来议去,最后还是喻玉明痛快,他拍板道:“算了,就按80万元算吧,每次收了工程款,王志荣就支付回扣费。”这样,从2002年2月至2003年春节前,喻玉明伙同陶效成共计6次收受王志荣所送的“业务回扣费”80万元,喻实得43万元,陶实得37万元。喻玉明用赃款购买了私房,陶则买了一台挖掘机。
有趣的是,陶效成在后来承包的一项挖掘工程中得到了喻玉明的关照,私下送给喻10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喻玉明听说有人举报了某农垦场场长,怕牵连到自己,连忙将这10万元还给了陶效成。
送出去的钱哪能再收回来?陶效成便安慰喻玉明道:“就算你入股挖掘机的钱好了。”这真是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于是,当陶效成在除夕这天又将这10万元人民币以“分红”的名义给喻玉明送去时,喻再也没有了当初的忐忑。
姚工程师以权换钱 擅使三招
被王志荣“挖”来的退休工程师姚旭东,今年已经67岁了。王志荣将其介绍给喻玉明时,称大专毕业的姚是“高级工程师”。2001年10月,姚旭东受聘于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整理中心任职,主要负责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造预算、决算审核及工程质量进度监督等工作。
上任半个月,喻玉明就发现姚旭东真是个人才,精通工程技术,看来自己蓄谋已久利用土地工程得实惠的计划可以付诸实施了。而姚旭东看到喻玉明从王志荣的土地整理工程中捞到了那么多好处,心里也很有“触动”,从此不断卷入权钱交易之中,陷入了犯罪的泥淖。
因为姚旭东懂得土地整理工程技术,又在这个位子上操纵着技术大权,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所以,包工头们开始千方百计与之拉关系、套近乎。这也正合姚旭东的心意,他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技术高招”了——
第一招:透露信息。每遇工程招标,姚旭东总要把自己掌握的工程预算造价、下浮点透露给对方,使对方能够把握机会,顺利中标。王志荣、姚某等包工头就是这样顺利中标接到几个大工程的;
第二招:审核“把关”。在对王志荣中标的三项土地工程进行决算审核时,姚旭东把别人做的工程也算到王志荣的头上,把王没有完成的部分也算做已完成的工程来计算,使王志荣多报20余万元工程款。王志荣给姚的回报则是6万元的“大红包”。在对包工头楼某承包的几个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决算审核时,姚旭东也“放了他一马”,可扣可不扣的不扣,使其顺利过关,多结了不少工程款,结果换来楼某给他的“好处费”3万元;
第三招:指点迷津。赵某的哥哥是某局局长,深谙此道的姚旭东对赵某承包的土地工程就特别关照。每次去检查工程质量时,都指出他们的问题,并在技术上进行点拨,让他们的工程做得既符合标准,又省时、省力、省钱。为此赵某很是感激,分三次送给姚旭东人民币9000元。包工头宓某见年关快到了,便想尽快结了工程款回家。他来到姚的办公室,往其抽屉里塞了一只装有2000元人民币的信封,姚随即加快了工程的结算……
据查证,姚旭东凭借“技术高招”,从五六个包工头手中共收受贿赂14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周副局长就“喜欢”购物券
刚跨入不惑之年的周剑鸿,是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该局的土地整理工作。王志荣早就看出了这位土地大员的重要作用,便下了一番功夫去与他联络“感情”。
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王志荣去周家拜年,送上5000元购物券和烟、酒等礼品,表示“谢谢周局长的关照”!周剑鸿听说是购物券,不是现金,客气了几句就放心地收下了,他觉得王志荣懂道理、会办事,对王的好感逐渐加深。而王志荣也进一步摸清了周剑鸿的“底牌”,决定趁热打铁。
2002年五六月间的一天,王志荣约周剑鸿到杭州去玩玩。中午,在杭州一家豪华酒店吃完饭,王志荣提出去某大厦购物中心看看。路上,王志荣一边开车一边拿出1万元现金送给周剑鸿,让他“零花”,酒足饭饱的周剑鸿二话没说,把钱塞进了口袋里。
如此几次感情“交流”,周、王二人的关系已经非同一般。当时,富阳市有两个镇的土地整理工程正要进行招标。周剑鸿通过自己的权力,让王志荣顺利中标,承接了其中两个标段的工程,王为此对这位局长大人充满了感激。
2003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王志荣准备了2000元美金、2万元人民币用信封装好,连同酒、烟等物一起放进一个塑料袋里,悄悄地送进了周家。王志荣走后,周剑鸿把这些钱放进随身携带的皮包里,第二天没有找到王志荣,后来通过他人把2000元美金还了回去,留下了2万元人民币。
其实,这不过是周剑鸿在惺惺作态罢了。案发后据调查,就在王志荣此次送礼前一个多月,另一名包工头楼某也登门给周剑鸿送上了3万元人民币。因为与楼是初次打交道,周剑鸿有点担心,推辞道:“钞票不好拿的。”还建议楼某换成购物券再给他送来。几天后,楼某真的又给他送来3万元购物券,周剑鸿便欣然收下,并把3万元现金还给楼。真不知道3万元购物券和3万元现金有多少区别。
楼某“进贡”的频率比王志荣要高。第一次送礼后,过了40多天,楼某把5万元人民币连同两条中华烟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和妻子一起又去了周家。楼一边对周剑鸿说:“明年还要靠您关照。”一边指了指塑料袋:“里面有些压岁钱。”周剑鸿听了脸色一沉:“你要害死我啊,钞票拿回去。”楼某随即信誓旦旦地表示:“您一千个放心,一万个放心,我死在里面也不会讲出来,不会出事情。”周剑鸿本来也是虚晃一枪,再客气两句,也就收下了这5万元巨款。
可惜,楼某在案发后并没有信守他的誓言。在检察官面前,他把自己的所有行贿事实一桩桩、一件件都道了出来,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规划科长也有自己的“小计划”
随着侦查的深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和耕地保护科科长兼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郑智勇也落入了法网。
现年38岁的郑智勇,自1988年到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以来,靠苦干实干逐步得到提升,仕途走得很不容易。可是,随着职务的升迁,他贪婪的心也随之膨胀起来,终于被包工头王志荣见缝插针,拖下了泥潭。
身为规划科长,郑智勇对敛财也有自己的一番“小计划”。第一次王志荣给他送去3000元人民币时,郑智勇就拿出一张3000元的发票抵账,美其名曰“白拿钞票不好”。不久,某村为感谢他的关照、帮忙,又给他送来3000元人民币,他仍是拿了一张2600余元的发票交给对方冲账。他觉得这样,就给自己留好了“退路”。
2002年11月,郑智勇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批准立项的情况下,擅自将新登镇众圃村界牌岭约100亩荒山并入该村已批准立项的造地项目中,并让早已想承包该造地工程的蒋某如愿以偿。这之后,郑智勇又从中帮忙,使蒋顺利得到了造地补助款。蒋某为感谢郑智勇的帮忙,到郑的家里送给其现金5万元,第二天郑智勇就将此款存进了银行。40多天后,他得悉某农场造田造地工程案发,又急急将5000元现金连同4.5万元活期存折一同还给了蒋某,以应付调查,逃避法律的追究。
据查证,郑智勇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3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7万元,虽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用发票充数或退还给了对方,但最终仍未能逃脱法律的追究,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04年3月,这起发生在富阳市土管部门的受贿串案全部审理终结,涉案人员先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喻玉明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3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周剑鸿在退出全部赃款,并讲清自己的犯罪事实后,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得到了从轻处理,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陶效成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7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包工头王志荣行贿多人,贿赂款共计92.61万元、购物券5000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富阳市检察院经积极追赃,最终为国家挽回了1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