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档案:戚火贵,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于1998年12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1年8月13日在当地被枪决。
案件回放:自1992年到1998年春节,戚火贵利用职权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共收受他人财物40次,共计价值人民币187万元,港币3.5万元。还有1065万元人民币、61万多港币、3万多美元以及97件黄金首饰等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敛取的非法财产,相当于东方市全市一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据当时的报道称,戚火贵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后,海南700多万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最近,海南省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海口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活动,记者偶遇当年押送戚火贵到刑场的法警小张,他细述了戚火贵临刑前4小时的忏悔。听后觉得对掌权者而言,确有警示作用。
反思自己: 为官是在“德”上出了问题
“自己为官是在‘德’上出了问题,利用职权不讲原则,加上自己在地方当‘一把手’,没有人敢监督,最后因为贪婪而大肆受贿,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是戚火贵临刑前的忏悔。
他说:“自古以来都有腐败,但我不该走上这条路。我犯下的罪行是严重的,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我工作过的地方的干部、群众。我犯下的罪,毁了我的前程,毁了我的家,毁了我的一切,连生命都失去了。”
“我总是认为帮助人家做做事,没有想到最后走上犯罪。我从未向人要过一分钱。我原本也想做好人,但社会复杂,四面八方老是有人找到我,慢慢地就会忘了原则。”
对亲人:好好做人,不要学我
2001年8月13日520,在海南省文昌看守所,戚火贵开始吃他生命中最后的早餐:一大杯牛奶和两个包子。此时他不知道自己当天将被执行死刑。10分钟后,戚火贵见到儿子和弟弟妹妹等7位亲人。面对两年多未见的亲人,戚火贵悔恨不已:“我是个不忠不孝之人。本是穷苦出身,不该走错这一步,你们要好好做人,不要学我。”谈起母亲,戚火贵说:“我对不起她。”
戚火贵特意嘱咐儿子:不要偷不要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分也不能贪,不要吸毒,要自强自立,要孝敬老人。
对妻子: 要反省自己,好好改造
提起他的同案犯、妻子符荣英,戚火贵十分不满,说:“我如果有一个好的爱人的话,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指受贿的事)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他给被判了十六年有期徒刑的符荣英留话:“要反省自己,好好改造,坚强生活。”
临刑前的戚火贵
7:05,囚车呼啸驶入海南省中级法院。下车时戚火贵的双腿明显无力。进入候审室,戚火贵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两眼紧闭,不发一言。
8:30,海南省中级法院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刑事裁定书,核准海南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对戚火贵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同时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对戚火贵执行死刑的命令。当询问戚火贵是否有遗言遗物时,只见他一脸的绝望,不停地长吁短叹。
8:47,宣判人宣布:“将罪犯戚火贵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临刑前,戚火贵说:“两年来看了好几本纪实文学,还学了《刑法》及其他法律书籍,对自己的罪行也有了更深刻的反省,曾准备写《我的铁窗生涯》,但因为脑子乱还未动笔。”
9:23,戚火贵被武警架向刑场,此时他已近乎瘫软。
9:30,沉闷的枪声响起,戚火贵扑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