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研制的技术为何自己未享有知识产权?
王文起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因技术成果权属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收回ZL98204066.0专利证书,确认本案所涉专利的技术成果权归原告所有。
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间,原告李某自行研制开发了本案所涉出租车显示报警器、防劫器。之后,原告将该报警防劫器产品及相关资料交由被告王某申请专利。被告王某于1998年4月2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于2000年2月12日颁发专利证书,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但该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原告李某、被告王某,专利权人为被告王某。2000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给被告发来通知书,告知本案所涉的专利权因未交纳第3年度年费和滞纳金,依照专利法第47条规定,该专利权于2000年4月28日终止,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8条的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故原告享有技术成果的研制者身份权。
一项技术研制出来后,并不当然地代表研制者就拥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研制者应当依法采取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等方式来占有该项技术上的知识产权。由于原告让被告对该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工作,被告将该技术的专利权人申请在自己名下,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为原告和被告。由于被告未按规定交纳专利年费,该出租车防劫防卫报警器所涉专利已终止,现已成为公知技术。虽然原告是该技术的设计人,享有研制者的身份权,但由于该技术成果采用专利方式保护权利,根据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权只进行形式审查,且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故其研制者身份权并不表明其一定拥有技术成果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而该技术成果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授权机关已经授予被告,故原告以自己是该技术的研制者要求确认该技术成果权为自己所有,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确认FJ-1型出租车防劫、防卫显示声光报警器技术成果权为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自己研制的技术自己未成为专利权人?
其原因是,自己未亲自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又未把好委托他人申请专利的资料报送这一关。自己不懂得如何办理专利申请的手续和相关知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作为技术的研制人必须有防止被他人剽窃的保护意识,其中一个保护措施是专利申请资料要经自己审查后,最好由自己亲自报送国家授权机关。
为什么自己研制的技术自己不能获得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科技成果上的权利与知识产权具有差别。确认为科技成果,研制人享有科技成果研制人的署名权利,即在科技成果资料中有写上研制人名字的权利,还有获得国家奖励的权利,但署名权利不等于技术的所有权,获得奖励的权利不等于科技成果权本身的价值。因此确认了科技成果权利并不等于具有了知识产权上的一定期限的垄断权或独占权,不等于就能保护自己在所研制的技术上的财产权益。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利,是无形的财产权,具有财产上的利益。当其研制出技术之后要想保护其在该技术上的财产权益,就必须运用知识产权来进行必要的产权保护,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专利保护或者运用保密措施进行保护。本案李某采用了专利保护的方法,这无异是对的,但在运用专利保护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即没有亲自审查、报送专利申请资料而轻信于他人,导致其技术成果的专利权被授予他人,且最终成为公众无偿使用的公知技术。显然这不是技术研制人的初衷,但对该案中已经成为公知的技术任何人都有权使用。当公众取得了无偿使用权,除法定情况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技术研制人也不能再请求将该技术成果确认为自己所有的权利了。
这个案例告诉人们,技术本身不是权利,它只是权利所指向的无形物,要想对自己个人所研制的技术享有知识产权,只有依法合理地进行了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才能取得知识产权,才能使自己所研制的技术为自己带来财产上的权益。
问:向那个部门申请国家专利?
答:专利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局申请。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6号,邮编:100088。
问:专利有那几种?
答: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问:申请专利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无论是新技术、新工艺还是新产品,申请专利都必须具备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已投放市场进行销售的新产品,即失去新颖性,不能再申请专利。
问:申请专利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答:1、申请专利必须购买申请表格(省专利局和各地市有关部门均有销售或在网上下载)。
2、按表格要求填写和撰写有关内容。填写和撰写的文字必须打印。如果发明人撰写有困难,可以请省或地市的专利事务所代理。
3、申请表格填写和撰写完成后,不要折叠,应装入大号信封,到邮局用挂号信寄往北京。
问:专利申请的费用如何缴纳?
答:专利申请费用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般申请费用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即会收到具体缴纳的数额。个人申请专利有经济困难者,可以申请费用的减缓。 另外,省专利局等有关部门备有专门申请专利等的书籍,可供需求者选购。
问:有了新的发明创造,就有专利权吗?
答: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是不能自动获得的,就是说对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保护,都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经过法定的审查、审批程序,最后审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问:申请专利的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坚持一项发明创造一项专利申请的原则。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一样,遵循一个外观设计,申请一项专利的原则。
问:专利申请前应做那些准备工作?
答:要学习和熟悉一下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内容,了解什么是专利申请,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等事项。
对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项目的专利性进行调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要进行文献检索,对实用性要客观评价。
对该申请专利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客观调查和评估,申请专利保护的目的主要在于促进提高技术或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力,所以要求该发明创造能被厂家接产,被市场接受。
同时还要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情况和简要审批过程。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内容保密,以保证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如是请代理机构撰写申请,这方面只要一般了解。
问:申请专利应提交那些文件?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②发明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③其他事项
2、说明书
说明书是一个技术性文件,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申请专利的核心文件,说明书撰写的好与差将会影响到专利权是否能够获得及对权利要求的支撑程度,说明书的主要内容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现有的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发明内容、发明的优点及积极效果、有关附图及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最佳实施方案。
3、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内容用以确定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具体事项。
4、摘要
摘要是对说明内容的简短说明
5、说明书附图
发明专利申请若有附图就必须附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附上附图。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①请求书
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文件.
②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为了清楚而准确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申请人可就外观设计提交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或者不同状态的图片或照片(以六面视为基准),若有必要的说明,可以填写简要说明表。
问:什么是专利申请日?
答:申请日,指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后,表明专利申请人正式提出了专利申请的日期,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日是按申请文件寄出邮戳日算起,如寄出日模糊不清,则按中国专利局收到文件的邮戳日算起。若派人送递申请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件日为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