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法律事务处
联系电话:0591 83270424
申办材料:
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需提交的材料
一、请求书
按统一的格式填写调处请求书,并根据被请求人数提交副本;请求书均需加盖请求人公章或签名,不得委托他人代签,不得提交复印件。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1.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专利文件
1.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文献(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复印件;
3.法律状态证明(当年交纳年费发票或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
上述1、2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四、涉嫌侵权证据
1.被请求人工商登记资料;
2.涉嫌侵权样品(涉嫌侵权产品);
3.生产、使用、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证据(如销售发票、收据、报价单、产品宣传广告材料、生产任务单、出仓单、公证书等)。
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五、需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记明代理权限(如代为参加调处、签署有关文件、进行和解、增加或放弃请求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