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 控措施 |
1 | 行政审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 | 行政审批 | 物业企业资质申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 | 行政审批 | 开发项目预售许可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4 | 行政处罚 | 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移交有关资料、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 | 行政处罚 | 侵占、损坏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7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聘用未取得物业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8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业务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9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10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1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2 | 行政处罚 | 建设单位对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成立业主委员会材料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3 | 行政处罚 |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14 | 行政处罚 |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5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6 | 行政处罚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7 | 行政处罚 | 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而进行预售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18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擅自销售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19 | 行政处罚 |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0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1 | 行政处罚 | 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22 | 行政处罚 | 白蚁防治单位未按照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3 | 行政处罚 | 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4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未向购房人出具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未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5 | 行政处罚 | 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不委托或不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26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7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8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备案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29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30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1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2 | 行政处罚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3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34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5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6 | 行政处罚 | 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7 | 行政处罚 | 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38 | 行政处罚 | 违规从事估价业务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39 | 行政处罚 | 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0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1 | 行政处罚 | 非法获得房屋权属证书、涂改房屋权属证书、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登记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屋登记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屋登记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42 | 行政处罚 | 房产测绘机构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测绘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3 | 行政处罚 | 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住房保障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4 | 行政处罚 | 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住房保障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45 | 行政强制 | 强制注销登记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登记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屋登记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屋登记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6 | 行政确认 |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7 | 行政确认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48 | 行政确认 |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白蚂蚁防治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49 | 行政确认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检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0 | 行政确认 | 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住建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住建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1 | 非行政许可 | 房屋产权登记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登记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建立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制度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审批,必要时集体讨论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52 | 非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3 | 非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4 | 非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5 | 非行政许可 | 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56 | 非行政许可 |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 二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7 | 非行政许可 |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住房保障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58 | 非行政许可 | 承租直管公房审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房管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建立受理、复审和审批制度。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有关制度政策审批,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59 | 非行政许可 | 廉租住房申租审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住房保障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0 | 行政收费 | 房地产产权权属登记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收费员 | 吃拿卡要,收费不开发票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票款分离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进行收取;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1 | 行政收费 | 房地产产权权属登记工本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收费员 | 吃拿卡要,收费不开发票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票款分离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进行收取;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2 | 行政收费 | 房地产产权交易手续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收费员 | 吃拿卡要,收费不开发票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票款分离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进行收取;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3 | 行政收费 | 房地产产权权属查档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收费员 | 吃拿卡要,收费不开发票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票款分离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进行收取;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项目 | 风险等级 | 廉政风险点 | 责任人 | 廉政风险表现 | 预警措施 | 防控措施 |
64 | 行政收费 | 房地产财产证明费 | 一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收费员 | 吃拿卡要,收费不开发票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票款分离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进行收取;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5 | 其他 |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审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白蚂蚁防治机构的备案登记 | 三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
66 | 其他 | 建立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三级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受理初审人员 | 审查不严,徇私舞弊,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或者吃拿卡要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 | 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
处理决定环节 | 分管局长、局长 | 可能出现人情处理 | 保廉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风险提示 | 按照有关制度政策审批,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