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风土人情——概述

  2003/1/22  12504点  永安之窗
  永安民风民俗古朴淳厚,人民具有勤劳俭省之美德。在饮食起居、婚丧喜庆、岁时节序等方面,长期保留传统习俗,自 明清时期,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风尚。

  清末和民国时期,永安城乡外来人口增多,民情风俗各异。境内东南以大田、永春、泉州、漳平等地移民居多,流行闽南风尚;西北毗邻连城、清流、明溪等县,则接近客家习俗;城区杂居江西、广东、福州、长汀等省内外流入的商人、手工业者,他们都带来各自的风俗习惯,在同本籍居民的长期相处中,其中的不少习俗为本籍居民所接受,对城区乃至郊区的民风民俗有一定的影响。

  永安建县即有佛教、道教,清末传入基督教,群众迷信和信仰者较多,统治者也以其为工具,维护其反动统治。解放后,党的政策是信仰自由,但提倡科学的无神论。到目前,全市有众多的佛教信徒、基督教徒信徒。

  民国时期,政府多次明令禁止赌博、蓄辫、缠足、养婢等恶俗陋习,并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特别是省会内迁后,倡导文明结婚,婚礼从简,革除传统的繁礼褥俗,对移风易俗起了一定作用。解放后,党和政府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50年代初,提倡“五爱”,在全县贯彻《婚姻法》,废除封建买卖、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委制。60年代,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一个时期,助人为乐,爱国家爱集体,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成为一代新风。但是,“文化大革命”给好的社会风气造成一定的破坏,一些恶习泛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城乡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的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日益形成。80年代初,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文明礼貌月”活动,以治理“脏、乱、差”和“三优一学”为突破口,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继承传统美德,树立“富我永安、美我永安”的理想目标和“团结、进取、求实、奉献”的永安精神,陈规陋习进一步得以改变和革除。

  但是,80年代后期,赌博、迷信、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恶习陋俗在城乡又逐渐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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