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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4/1/8 23:33:41   作者:byc   游览人次:3705
    通过落实“六步工作法”,规范村内事务运作,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带动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征求意见:随时听取群众的反映,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需进行民主决策的事项还应事先采取座谈、听证、走访等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类,作为提出议题和决策参考。

  二、议事决策:村两委主干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意见,就有关事项进行沟通,确定议事主题并提出初步方案(党内事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支委会讨论提出议题);一般性事项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支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前后及时报镇党委、政府报告和备案。

  三、任务分解:将年初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立项分解,明确具体项目、完成时限、责任组织、责任人、带动对象以及镇挂包部门、挂包领导、包村干部,并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以责任状的形式分解下达给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责任状由镇党委、政府下达。

  四、公开承诺:将责任状、任务分解表的有关内容,通过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上通报、在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向全体村民作出承诺。

  五、组织实施:建立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分别联系指导相应组织、队伍抓好项目实施。短期内可以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村主干汇报进度;需长年才能完成的,采取每季度例会的形式汇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任务落实情况通过会议通报、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渠道进行公布。

  六、考评奖惩:村主干考评由镇党委按镇、村两级测评分值各占50%的权重,结合工作实绩评定等次,兑现年度绩效考评奖惩。其他各类组织、队伍由村党支部通过季度点评和年终评议,综合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评定等次,结合评先评优和兑现误工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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