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站联网核准审批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3234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联网报告和联网申请表;
2、①建委批文;
②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
③项目规划红线图;
④规划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网小水电站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各一份;
4、①与电网联结的一、二次电气主接线图;
②与电网联结的电气设备试验报告、继电保险整定值(以上电气需经我局试验合格);
③联网线路、联网电气设备、水文、水轮机、发电机等相关资料;
④联网小水电站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⑤联网小水电站管理制度等;
5、有权部门批复的立项批文;
6、有权部门批复的电价文件。
1、联网报告和联网申请表;
2、①建委批文;
②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
③项目规划红线图;
④规划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网小水电站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各一份;
4、①与电网联结的一、二次电气主接线图;
②与电网联结的电气设备试验报告、继电保险整定值(以上电气需经我局试验合格);
③联网线路、联网电气设备、水文、水轮机、发电机等相关资料;
④联网小水电站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⑤联网小水电站管理制度等;
5、有权部门批复的立项批文;
6、有权部门批复的电价文件。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客户到窗口提出申请并出示必备材料(1)→窗口人员核定必备材料(2)→小水电联网管理部门(本级或转呈上级)(3)→现场联合勘察(客户、生计部、调度所、输配电部、营销部、上级单位)(4)→ 不具备联网条件、不准予联网不予核准:不予以并网运行,建议更改方案或另行选址
准予联网 予以核准:准予并网,由电力部门向联网小水电站书面答复初勘意见(5)→ 窗口答复(6)→ 签订联网协议(7)→签订调度协议及购电合同(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初勘意见答复:20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 受理科室 |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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