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项目许可核准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8765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加盖单位公章;
3、新建项目必须具有市规划局批的红线图和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标清构筑物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维坐标图及施工半径;
4、改建项目应具备主管单位立项批准文件及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标清构筑物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维坐标图及施工半径。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加盖单位公章;
3、新建项目必须具有市规划局批的红线图和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标清构筑物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维坐标图及施工半径;
4、改建项目应具备主管单位立项批准文件及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标清构筑物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维坐标图及施工半径。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客户到窗口提出申请并出示必备材料(1)→窗口人员核定必备材料(2)→电力线路维护部门(3)→现场联合勘察(客户、电力线路维护部门及永安供电局安监部、保卫部)(4)→ 不允许建筑或施工不予核准:不允许施工或方案更改建议允许施工,但需停电 予以核准,要求向永安协调申请停电或建议委托永安供电局施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项目允许施工不需停电予以核准,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委托维护部门监护或建议委托永安供电局施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项目(5) → 市经贸局工业科签发核准单(6) → 窗口答复(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7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 受理科室 | 窗口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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