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恢复用电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1623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暂停/恢复用电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办理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专变客户需提供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暂停/恢复用电申请表→用电设施预防性试验→现场变更计量装置→现场封存/启用变压器(高压电机)→变更供电合同
收费标准
无工程:不收费;
有工程按实际工程费用。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无工程业务:7个工作日;
1、暂停/恢复用电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办理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专变客户需提供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暂停/恢复用电申请表→用电设施预防性试验→现场变更计量装置→现场封存/启用变压器(高压电机)→变更供电合同
收费标准
无工程:不收费;
有工程按实际工程费用。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无工程业务:7个工作日;
有工程业务:按双方协议时间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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