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新装/增容用电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0769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外地身份证的情况,应提供产权证明或该房的使用证明(如购房合同或出租证明等)。
1、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外地身份证的情况,应提供产权证明或该房的使用证明(如购房合同或出租证明等)。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现场勘测→客户缴费、办理电费储蓄委托书→装表接电
收费标准
无工程零散居民工料费:300元/户;
有工程按实际工程费用。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无工程零散居民:5个工作日;
有工程的用电:按双方协议时间。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 受理科室 | |
| 联系电话 | |
| 【发布】【编辑】【评论】【推荐】【打印】【字号:大 中 小】【关闭】【返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