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或更名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4280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过户或更名用电申请表;
2、个人过户或更名需携带双方用电户名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客户过户或更名需加盖单位公章;
4、新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或地契、产权证明复印件。
1、过户或更名用电申请表;
2、个人过户或更名需携带双方用电户名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客户过户或更名需加盖单位公章;
4、新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或地契、产权证明复印件。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过户或更名申请表→原户与供电部门结清债务→交手续费→变更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缴费方式、缴费协议
收费标准
10元/户·次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零散居民:5个工作日;
其他客户:7个工作日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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