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用电类别(改电价)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3611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单位客户办理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或地契、产权证明复印件。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改变用电类别申请表→现场核实实际用电类别或灯力比例→交费→变更供用电合同
1、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单位客户办理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或地契、产权证明复印件。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改变用电类别申请表→现场核实实际用电类别或灯力比例→交费→变更供用电合同
收费标准
10元/户·次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零散居民:5个工作日;
其他客户:7个工作日
| 办事机构 | 永安市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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