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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10094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销户用电申请表;
2、个人客户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办理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销户申请表→履行完原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拆表销户
收费标准
无工程:不收费;
有工程按实际工程费用。
闽价[1994]公字297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无工程业务:5个工作日;
有工程业务:双方协议时间
办事机构
永安市供电局
受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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