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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永安火电厂四个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04/11/11   作者:陈荔红 徐永龙   游览人次:7692
    今年以来,华电永安火电厂坚持“预防在先,防惩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以物资采购、废旧物资的处理的监督为重点,不断探索预防特岗人员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狠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源头预防。注重从教育入手,组织特岗人员认真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厂部颁布的《永安火电厂勤廉建设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引导特岗人员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二是综合预防。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和厂务监督网络,按照分权采购、相互制约的原则,加强对内部权的监督。同时,出台了《物资传真报价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废旧和报废物资处理规定》,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环节的监督和公开力度,对特岗人员进行轮岗制;在外部充分发挥举报箱、监督举报电话等作用,特殊岗位人员照片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探索实行对供应商定期走访制、调查测评制,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和范围。

  三是过程预防。加强物资采购过程的审批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制,保证物资采购行为合规、合法、合乎程序,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算制度,采购结算人员不得随意拖延结算付款。

  四是协作预防。为了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该厂实施党员挂包特殊岗位人员,厂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研究职务犯罪动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的认真落实,有效地了堵塞一些物资采购环节存在的弊端和漏洞,实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特岗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从而有效地预防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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