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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火电厂荣获华电集团公司“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05/8/16   作者:朱昌颜   游览人次:7185
    
    8月15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司表彰了一批“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永安火电厂榜上有名。
    
    自2001年“四五”普法规划开始实施以来,永安火电厂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普法内容、制度建设入手,抓保障、抓创新、抓深化、抓实效,使企业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五”普法期间,该厂职工队伍稳定,无犯罪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发生,企业从1997年至2004年连续四届获“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所属多经企业2001年至2003年依法免税三百余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均名列集团公司“优秀”等级,综治工作连年获得“永安市先进单位”,连续27年无火灾事故。2004年获集团公司文明单位、福建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实践创新奖以及“三明市消防岗位练兵先进单位”、“永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等。今年5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今年6月份,华电集团公司白学桂处长一行验收检查该厂“四五”普法工作时,高度肯定该厂普法用法工作的“五个亮点、四个到位、二个结合、三个成效,并形成了两个好的机制”。认为该厂在“四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中,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并能将普法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安全生产天数创历史新高、依法维权效果显著、员工队伍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等良好成效,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抓基础、抓创新、抓重点、抓实效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企业依法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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