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2008]005号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2008〕5号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永安市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九日
永安市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进程,根据省农业厅、省数字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发展现代农业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由于现代社会科技的进步,农业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农业中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信息化作为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举的重大形势和任务。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必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建立一套科学的农村信息化指标体系,构建农村信息化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各有所资、各有所需、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多形式、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着力提高我市农村信息化总体水平。
三、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按照信息服务各环节相互联系、信息服务载体互联互动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分期推进。
2.需求导向,整合资源。在整合现有农业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优化配置,补充完善,以农民急需的实用科技信息、市场信息为重点,整合其他涉农信息资源,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3.因地制宜,科学实用。根据本地实际,把“方便、实用、有效”放首位,以提高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用促建。系统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条件,规划设计要科学、实用、易于扩展升级。资源建设要本地化,服务手段要多样化,服务对象要重点化,通过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和经济人队伍开展信息服务,辐射和带动更多农户受益。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在建设政府权威的农业信息体系同时,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推动农业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特别是与移动等电信、电信运营商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参与的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5.加强管理,确保实效。强化建设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坚持项目验收制度,严格制定验收标准,确保建设符合规划要求,运行正常。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建设成效的持续发挥。
四、工作机制
为加强农村信息化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市里成立了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一是审定市农村信息化工作计划,统筹指挥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评估各部门工作效果;二是听取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度报告,研究解决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下发通报,检查农村信息化建设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农村信息化建设计划;二是组织编制农村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开展农村信息化资源整合工作,联合各方力量组建永安市农村信息化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农村信息化采集、制作、发布系统;三是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按信息化建设要求对相关一线人员进行考核;四是定期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度;五是承办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把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同时,要在1月25日前落实农村信息化实施机构,并将组织机构、农村信息员登记表上报至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局)。涉农部门还要建立农村信息化联系人制度,明确农村信息化具体实施工作。
五、建设内容
1.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农村信息化示范试点市,信息基础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深化应用、务求实效”的原则,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向乡镇、行政村及自然村延伸,逐渐推进建成结构合理高速宽带网络,技术先进高可靠性的广电基础网络,移动通讯信号覆盖到全市所有自然村,全面提高农村信息入户率,从而实现市、乡、村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
2.建立信息发布系统。各涉农部门要以面向“三农”服务为准则,建立集中发布信息系统,整合农业、财政、气象、林业、供销、科技、教育、计生、文化、卫生、民政等涉农资源,形成统一面向“三农”服务的信息,重点提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法规、村务公开、党员教育、农业科技、市场供求、致富经验、农村运输、中小学教育、劳动力转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文化生活等方面信息。
市级信息发布体系要通过网络、农村信息机、电话、简报等方式向乡镇信息服务站发送,同时乡镇信息服务站要通过上述渠道及时向市级反馈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紧急情况及信息服务情况。乡镇信息发布要完善各种有效信息发布方式,运用网络、有线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简报、明白纸、公开栏等开展信息服务,服务要覆盖辖区所有行政村;村级信息服务要结合实际,如建设信息发布栏、利用广播电视、农村信息机、信息直接入户、编写简报、召开会议等开展信息服务。
3.整合信息资源组建个性化数据库。整合农业、气象、林业、供销等涉农资源,建立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综合服务信息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适合本地的实用技术、市场供求、农民生活等内容。同时要根据当地农民信息服务需求,加工制作本地信息资源,并通过信息发布系统,集中统一发布。
4.建立语音服务系统。充分整合应用现有的语音热线电话969155、10000、96355热线服务系统资源,建立统一的网上语音热线服务系统。整合的热线服务系统可根据我市农村、农业的特点开展面向农民的自动语音服务、专家热线服务、可视电话服务、视频教育、手机短信服务等多样式的信息技术服务。同时实现受理统计功能,对当前农民关心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供指导。
5.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络。以加快农业“五新”技术应用、惠农政策落实、市场信息进村入户为目标,以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为重点,着重开展“四个一”建设。
一是建设一系列信息服务站点。基层信息服务站点有乡镇信息服务站和村级信息服务点。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服务站点。服务站点要做到有一名专职信息员(乡镇由农业服务中心或969155服务人员兼任,行政村从村两委或农技员中产生),一处场所(信息服务点可以与党员远程教育点文化站合并,建成拥有上网设施、图书、电子教学设备于一体的农村信息文化室),一套信息设备(包括电脑、电话、农村信息机、一体机等),一批信息发布栏,一套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服务站管理规定、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发布制度与规范)。
二是建设一支农村信息员队伍。首先要建设专家队伍,专家解答是深受农民欢迎的信息服务方式,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规范服务等方法,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的各级专家队伍建设。其次要建设信息员队伍。各单位要做好农村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工作,合格的信息员发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息员岗位证书。信息员队伍以农村五大员、农广校学员、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为主要组成结构。要加强信息员的服务能力培训,造就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通过他们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把信息及时传播到农民手里。
三是配置一批现代设备。一方面要以市乡农业155服务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村信息服务点、专业协会、种养示范户为配置对象,逐步配备电脑、传真等信息设备。另一方面福建省移动公司免费为信息化示范县行政村配备农村信息机,农村信息机是“三农服务网”三农信息服务的业务终端,农村信息机可利用无线网络技术,通过短信,完成农村信息的订制、点播、群发和咨询等功能,也可满足农村政务公开信息采集与信息的上传下达功能。
四是开展一系列综合信息服务。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服务便捷、注重实效”的原则,信息服务站要有各种有效的服务方式,如网络、有线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简报、明白纸、公开栏等开展政策法规、灾害预警、气象服务、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生产技术、劳务需求等一系列信息服务。信息服务站也可通过信息网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紧急情况及信息服务情况。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抓信息化观念落实、抓思想认识到位,借助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全面落实宣传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兴农、助农的良好宣传氛围。
2.规范建点,完善信息服务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宣传和发动,按照一个乡镇设立一个农村信息服务站,一个村设立一个农村信息服务点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信息服务网络的完善。
3.专业培训,提高农村信息员应用水平。确定一批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高、服务意识好的人员为农村信息员,从农村信息员的计算机知识、网络应用、信息收集、传播方法、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确保每个信息员做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三会”要求。
4.加强指导,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丰富的资源是开展信息服务的基础,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成员单位要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村信息服务站开展农业信息收集、加工和发布工作,并积极扩大信息应用的覆盖面,充分满足农民的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需求。农村信息化建设各级部门单位要建立起信息服务的目标、约束、激励制度,完善信息收发管理的一系列安全制度,做到农民信息需要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落实,努力使农村信息化工作向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5.总结经验,正确把握农村信息化建设方向。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新机制,形成有利于信息技术创新和增强农村信息化后劲的发展机制。宏观信息服务方面,尽力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参考;微观服务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不同主体的信息需求,展开全面的信息服务。对我市出现的农民上网工程、信息进村等方式,要认真总结推广,注重实效。
七、保障措施
1.强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将持续加大投入用于农村通信基础的建设和完善,延伸农村宽带网络,争取在2008年底我市行政村宽带信息网络覆盖率达70%以上,农村宽带户均普及率在15%以上。中国移动永安分公司重点推广农村信息机业务,从2008年1月开始,将在11个乡镇、120个行政村免费投放农村信息机,并负责做好农村信息机操作员的培训,信息机的安装、维护、平台建设、产品开发升级等业务。农村信息服务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要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保障农村信息服务网络的良好运营。
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建立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管理、考核、培训,使信息服务的管理与应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度通报,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建立信息审批制度,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农村信息员的培训由农村信息化办公室联合永安电信、移动公司等技术部门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农村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工作,合格的信息员发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息员岗位证书。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各项管理、监督、激励机制,推动我市农村信息化有序发展,对在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加强宣传交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成效,营造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认真总结典型经验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信息工作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比学赶帮,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附件:1、农村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
2、永安市农村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1:
农村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
1.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要求:“五个一”
(1)一套信息网络设备:包括能够上网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农村信息机等,能够开展正常的信息处理业务。
(2)一名专兼职的信息发布人员:经过农村信息员技能培训,能够比较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农业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的技能。
(3)一个能够提供信息服务的固定场所: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服务场所要相对固定,并且要有一定的面积和基本配套设施,具备必要的服务功能。
(4)一块宣传墙报:在信息站外面或附近,设立一块固定宣传墙报,用于信息资料的定期发布、粘贴。
(5)一套服务制度:采取各种有效的信息服务方式,如网络、有线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简报、明白纸、公开栏等,要有规范、健全的服务管理规定、工作职责、信息采集、信息安全发布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等。
2.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工作职责
(1)根据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场所,每个站应有1名专职,1-2名兼职人员,信息服务站要建立信息服务岗位、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制度,要开展以网络、手机短信、简报、明白纸、公开栏等形式的信息发布工作。
(2)密切联系周围的农户,主动了解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市场需求,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报纸、电视和广播等的信息技术,依托市农村信息化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发布信息,开展信息服务。
(3)遵纪守法,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把关,防止传播虚假信息。
(4)服从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村级信息服务点管理制度,负责基层信息员的选配管理工作。
(5)开展农村移动机业务的信息服务站,需负责收集所在地的农户资料(区分养殖、果、茶、菜或其它等),使用农村信息机进行信息发布,所发送的短信内容需与农村信息化应用相符,且仅限该乡镇。
3.农村信息员的资格要求
(1)了解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讲求诚信。
(2)愿意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自觉履行农村信息员的责任、义务,积极收集、分析和发布信息。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接受农村信息发布员资格培训。
(4)了解计算机、互联网应用的基本知识和一定的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等知识。
(5)有一定的市场和社会经验,对信息的真伪有一定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附件2:
永安市农村信息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姓 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类别 备注
说明:1、农村信息员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报送,请在类加栏区分镇、村两级信息员。
2、农村信息化成员单位,请在本表报送信息化联络员。
主题词:农业 农村 信息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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