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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供电公司续签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06/8/8 16:02:30   作者:廖建琴   游览人次:5545
    8月4日,在永安供电公司年中工作会暨永安市供电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上,该公司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郭志慧代表全公司职工与总经理庄健签订了新一轮为期3年的集体合同。使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为了明确企业和企业职工各自责任和义务,建立协调、稳定、规范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2006年5月份,该公司工会就即将到期的新一轮集体合同与人资等部分部门积极协商后,制定出新集体合同草案,并在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的合同新增合同内容2条,修改原有合同的5条内容。修改后的合同更加明晰了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体现了公司体制改革、管理创新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行政与工会、企业职工之间双方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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