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供电所荣获福建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08/4/21 10:24:58 作者:陈丽珍 游览人次:4137
近日,永安供电公司大湖供电所被省电力公司授予“2007年度电费回收先进单位,该所已连续六年实现电费回收率达100%。
近几年来,大湖供电所始终将电费回收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为了把电费回收工作落到实处,该所制定了电费回收考核标准和电费回收考核办法,直接与营销班长、管理员、收费员的奖金挂勾,奖惩分明,从而有力地提高了收费员的主观能动性。由营销班长派人协助收费员催缴,对一些钉子户采取停电、拆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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