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供电公司首次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08/8/1 15:49:25 作者:詹琳晶 游览人次:7734
8月1日,在永安供电公司一届六次职代会上,该公司总经理庄健与公司工会主席黄燕婷分别代表公司和工会首次签订了《永安供电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公司《集体合同》的附件,在起草的过程中,永安供电公司工会依据国家和福建省现行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参考了《福建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等内容完成草案后,征求人资部门及女职工的意见之后,公司行政方和工会方代表进行了集体协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女职工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同工同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以及女职工“四期”保护、妇科疾病普查、生育待遇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高度体现了永安供电公司领导对女工工作的重视、支持及对广大女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为全体女职工加快推进“巾帼建功”工程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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