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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制定并印发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3/6/24 16:20:24   作者:陈艺芳   游览人次:28002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保障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高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近日,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制定并印发了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暂行规定。   
    重点岗位是指管钱、管物、管人等关键岗位,即为财务科、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人事科等岗位工作人员;重点岗位定期交流轮岗的对象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物资部门的采购员;重点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通过轮岗交流,一是可以锻炼干部,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为有才干、有潜力的干部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通过变换位置,激发活力和工作热情,提高竞争意识,应对新的挑战;三是廉政建设的需要,通过轮岗使医院的监督机制得以有效发挥,是廉政长效机制建设中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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