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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妇幼保健院与孕妇谈谈孕期肝炎

发布时间:2004/11/3   游览人次:11995
    市妇幼保健院与孕妇谈谈孕期肝炎   
  甲肝甲肝可发生于妊娠各期。注意休息和饮食调理,一般可在1
个月内康复,无须中止妊娠。但孕妇患甲肝易致流产、早产及产后出
血,因此,妊娠晚期应加强监护。
  乙肝孕妇患乙肝(或隐性感染)时不仅症状比较重,易转为慢性
甚至是重症肝炎,使早产率增加60倍,死胎率增加30倍,还易发生产
后出血,使乙肝孕妇的死亡率增加到8%以上。因此,患有慢性肝炎
的妇女一旦怀孕,宜及时中止妊娠。在加强监护基础上,病情较轻者
方可继续妊娠。另外,“大三阳”孕妇分娩时,通过胎盘发生母婴垂
直传播者占80%以上,因此,“大三阳”孕妇可于临产前三个月注射
高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对新生儿乙肝阻断率可达90%左右,同时于分
娩后24小时内(最好是在6小时内),给新生儿注射高价乙肝免疫球
蛋白和乙肝疫苗(30微克),以后还要按规定时间注射两针(各30
微克)。若母亲健康情况尚佳,可予母乳喂养。孩子1岁后,还应
加强注射1针乙肝疫苗(10~30微克)。
  丙肝孕妇合并丙肝的后果比乙肝还要严重,而且目前尚无丙肝疫
苗可供预防注射,即使侥幸分娩,也难免发生母婴垂直传播。因此,
一旦发现孕妇合并丙肝,应果断采取措施中止妊娠。所幸的是,丙肝
发病率很低。
  丁肝丁肝常与乙肝狼狈为奸,或同时感染,或在乙肝基础上合并
感染。孕妇一旦得了丁肝,或与乙肝同时感染,更容易出现流产、早
产、死产、产后出血、重症肝炎、肝昏迷等,因此,应尽早中止妊娠。
  戊肝其传播方式、临床表现等类似甲肝,但病情一般不呈现慢性
化过程,少数戊肝患者的肝功能异常时间可长些,甚至迁延数月。急
性重症戊型肝炎比甲肝多,且颇青睐孕妇。一旦孕妇患上戊肝,很容
易转为重症戊肝。有资料显示,在戊肝死亡病例中,孕妇占66%,孕
妇戊肝早产率为55.2%,死胎率31.2%,晚期妊娠合并戊肝者还容易
引起肝肾综合征和产后出血,故应密切监护,必要时中止妊娠。必须
指出,目前尚无戊肝疫苗可供预防注射,而戊肝在不少地区一年四季
均有小规模流行或散在病例出现,因此,喜欢旅游的孕妇每到一个新
的旅游地区,应特别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此外,巨细胞病毒、EB病毒、疱疹病毒、HIV病毒等均可偶然引
起病毒性肝炎。鉴于多数医院还难测定这些病毒标志物,故难作出诊
断,只能在排除甲乙丙丁戊庚等型肝炎后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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